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身边的榜样——刘岩
时间:2021-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刘岩,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出生,2011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并于同年就职于武邑县人民检察院。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办公室、政治处、公诉科、第一检察部等多个部门工作。自2013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以来,他坚持学习法律实务知识为大脑“充电”,持续提升法律素养补足业务能力之“钙”,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所办案件错案率为“零”。近年来,该同志先后被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嘉奖1次,记三等功2次,荣获衡水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人2次,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人1次。

初心如磐,学而不厌,孜孜以求 
从迈入检察院大门,正式贴上“检察官”标签的那一刻,刘岩同志眼望着高高悬挂的国徽,一种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感在胸膛升腾,从此,他明确了自己的人生目标,誓将青春和人生奉献给这份崇高而光荣的检察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最大的人生价值!他深知自己从初出“象牙塔”的学生转变为一名合格检察官的差距与欠缺,为了能较好地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他勤于钻研,刻苦学习,收集整理阅读了大量的法学专著,自身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都得到提升。在工作中,他坚持学以致用、活学活用,与所在部门同事积极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尤其是在法治教育工作方面,积极打造“小刘哥儿工作团队”品牌和“小刘哥儿说法”栏目,成为武邑检察一张响亮的名片,对推进检察工作,提升检察机关知名度,构筑法治社会大格局,起到了重要作用。
履职尽责,提质提效,知行合一
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以“求真、求细、求极致”的工作理念,深挖细查每个案件的疑点、难点,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他主动放弃休息时间“5+2”“白+黑”奋战在办案一线,最大限度减少案件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把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步推进。在2020年办理的一起诈骗犯罪案件中,面对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地域跨度广,取证难度大的实际,他提前介入此案,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帮助公安机关适时调整侦查取证方向,不断巩固完善证据体系,夯实了案件的证据基础。面对该案所涉电子数据繁冗复杂,他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真研讨,以点-块-面模式对电子数据进行梳理筛查,最终从近万条信息中筛查出数百条有价值的信息,并通过上述信息确定了案件中的其他被害人,从而使本案被害人人员从开始时的十余人增加到二百余人,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也从几十万元到达了两百余万元。面对如此繁重的工作量,他一丝不苟,认真审查,加班加点,在最短的时限里完成了该案的批捕和起诉工作。
强化宗旨,执检为民,纾难解困
在工作中,他牢固树立为民情怀,时刻谨记司法为民宗旨,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情、检察工作的温度。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一名农村贫困人员酒后驾驶拖拉机到地里收玉米,在公路上行驶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浓度达到117mg/100ml,同时该农村贫困人员没有驾驶证,所驾驶的拖拉机没有牌照,按照以往的惯例,该类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其判处拘役并不得适用缓刑。但他觉得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尤其是面对如此弱势的社会底层人员,法律应该展现出一种应有的温情,同时他考虑到该名贫困人员系家中唯一劳动力,其家中还有老人需要照料,且其上路行驶仅几百米,遂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虽然同级人民法院未采纳,但他没有放弃,之后经过抗诉,最终获得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对该贫困人员适用了缓刑。虽然这只是一个小案件,向前推进了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步,但是他觉得这对当事人却是影响极大,对法律的意义影响极大,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影响极大,如果不去坚持推进,就背离了自己的初心和情怀,法律和人生也就无法体现其应有的意义和价值。
甘于奉献,潜心耕耘,持之以恒
在刘岩同志眼里,检察工作没有“舒适区”,因此,他经常主动承担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并且在上级抽调办理专案时冲锋在前。近年来,他先后被市级院、中央纪委等部门借调办理专案。在2019年借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参加相关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时,他克服长期离家,孩子年幼等实际困难,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积极转化工作思路,适应新工作、新要求,为案件的推进和查结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受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的肯定。
刘岩同志常说:“行百里者半九十,想把基层检察工作做好,投入百分之九十不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也不行,必须投入百分之百的耐心和干劲”。他认为,每一名检察人都要坚持“愚公精神”,坚定不移才能将检察工作推向极致,作为新时代“愚公”李保国同志家乡的年轻党员,他始终坚信只要默默工作,辛勤耕耘,持之以恒,平凡的工作也能让人生结出饱满的果实!

检察长信箱
新浪微博
武邑检察微博
武邑检察微博
武邑检察微信
武邑检察微信
“检察护企”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检察护企”民营企业...
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