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武邑县检察院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3-1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着力破解检察机关不起诉后对被不起诉人移送行政处罚缺位的问题,近日,武邑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一起涉嫌滥伐林木不起诉案件按照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

  所谓的行刑反向衔接,就是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今年5月份,颉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武邑县某村的林地区域砍伐63棵杨树,蓄积量合计11立方米,案件移送武邑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涉案林木蓄积量未达刑事立案标准,武邑县检察院决定对颉某作出不起诉,按照行刑反向衔接制度的规定,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给予颉某行政处罚。

  罚不是根本目的,如何通过罚让违法行为人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是检察机关办案的最终目标。而这次听证会的议题就是建议行政机关给予颉某何种类型的行政处罚更为妥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人滥伐林木的,可以责令让其补种或者要求其缴纳罚款。检察官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通过两次深入涉案现场,发现采取补种方式既可以减少邯港高速通车后车辆的噪音,也可以净化周围的空气环境,加之考虑到违法行为人经济状况,在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后,提出了采用补种方式的行政处罚建议。

  参与听证会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武邑县检察院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既让违法行为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同时又修复了不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在办案中体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长信箱
新浪微博
武邑检察微博
武邑检察微博
武邑检察微信
武邑检察微信
“检察护企”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检察护企”民营企业...
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