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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6日在武邑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彦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求实务实促发展,创新驱动增活力,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武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优质检察供给。

着力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全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坚决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地办理民生领域刑事案件,办理的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数额上千万,涉及群众350人,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双创双服”,研究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更新执法理念,强化平等保护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着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助力精准扶贫。坚持从我做起,每周到所帮扶乡镇村走访慰问、督导工作,带动帮扶人员真正办实事,解民忧。筹划扶贫资金6万余元,为帮扶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基层百姓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树立起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强大信心。青年干警张炯被省委组织部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我院扶贫事迹在省院微信公众号、《河北法制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着力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件3人,提起公诉6件13人。开展白洋淀及上游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积极助推河长制,与县水务局制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水生态、水环境保护。

二、聚焦平安武邑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10件158人,提起公诉190件319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办理监察委移诉职务犯罪2件2人,继续为反腐败斗争做出积极贡献。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涉恶案件11件27人,提起公诉545人。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加大打击力度。办理的黄某等5人涉恶案,是专项斗争以来,衡水市首例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副检察长、专职检委等院领导承办了杨某某等17人涉恶集团及其他涉恶案件。坚持“一案三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2013年以来办理的304起重点刑事案件逐案进行线索筛查;深入监管场所,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行为发现涉恶线索6,深挖“保护伞”线索4,已全部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坚持严把法律界限,精准打击。立案监督2件3人,追捕3人,纠正漏犯1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3起办理的刘某等4人开设赌场案,经审查不符合恶势力犯罪特征,以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防止了拔高定案。我院《坚持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工作信息,被省院重要内刊《河北检察简报》刊发。

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探索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不批捕13人,不起诉9人不捕不诉率较上年稳步提升。积极落实新刑诉法,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在全市率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件,有效节约司法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申诉人全部息诉罢访。连续保持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全年没有涉检信访积案。

三、聚焦主责主业,维护司法权威公信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7人,撤案2件2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1件3人;纠正违法34件次纠正漏犯4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9起,纠正遗漏罪名2个。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纠正违法8件次;提出二审刑事抗诉4件,其中已有3件被中级法院改判;互查异地判决案件351件,建议市院抗诉6件。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14人。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虚管问题53人加强监管场所监督,纠正违法26件,提出检察建议21件对指定居所违法提出纠正6人。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核查2013年以来生效财产刑案件600余件,纠正违法33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监督执结1件长达10年的执行积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办理行政机关未充分履职案件18件,问题全部得到整改。支持农民工起诉1件,通过法院判决,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聚焦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切实担负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大责任,依法有序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推进公益诉讼。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大力支持。县“两办”专门下发《关于全面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县委审议意见和具体指示,更新检察理念,树立支持、配合、共赢、精准的法律监督意识,做好公益诉讼开局谋篇工作,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的时代使命。

突出重点,开展系列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紧紧围绕美丽武邑、健康武邑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督促清理双违”、“医疗废物处置”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件。其中配合县“双违办”办理督促清理“双违”案件16件,督促拆违1万余平办理国有资产领域案件3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60余万元开展校园周边流动饮食摊点专项清理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件,守护了全县在校生舌尖上的安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就医疗废物处置,提出检察建议7件,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有力促进医废难题解决。公益诉讼工作受到了县委和市院的充分肯定。

五、聚焦创新发展,打造特色工作品牌

坚持创新驱动,创特色品牌,创一流业绩。

打造未检品牌。深入推进未检工作,实现四个“全市领先”,未检工作在全省交流。一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建设”被纳入全县深改课题,县委、政府重视程度、工作高度全市领先。二是开展“两微”巡回放映大型法治宣传活动,我院党组成员全部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扎实推进工作落地落实,工作广度全市领先。三是市院联合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工作力度全市领先。四是联合刑执部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工作新度全市领先。

打造青年工作品牌。加强“邑检朝阳青年团”建设,设立青年活动室,建立激励竞赛机制,积极为培养和锻炼青年搭建平台。工作经验被县委创刊的《学习与思考》,首期全文刊发,并被省院《政工动态》转发。

六、聚焦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坚决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严把办案质量生命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组织,凸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

大力提升案件质量。建立信息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行“一案一评查、一季一通报、一报一点评、一评一提升”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89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76件,法律文书公开159件,以公开促公正。

七、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12项制度。进行党支部改选,重新划分党小组,保障对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党组织生活全覆盖。

深入开展专项教育。“素质提升年”为总抓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全员政治学习。组织全体干警赴任角烈士陵园、井冈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副检察长任荣获评全市最美政法干警。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6次,专项检务督察20余次,通报批评4人次,切实促进了作风转变。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参加市院党组巡察、12309建设、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一年来,我们步伐坚实,成效显著。我院获评市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蝉联县实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信息宣传稿件被各类媒体刊发200余篇,15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市院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大局的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检察产品”供给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业务领军和专业性后备人才较为缺乏三是司法体制改革还需持续推进,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一条主线,把握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民利两个重点,突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并重;司法规范化建设、争创特色品牌并重;深化改革、智慧检务并重三个并重,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轮驱动”,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谱写新时代武邑跨越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要在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升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工作部署,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做到在服务大局中积极融入,在推动发展中履职尽责。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为防控金融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深化检企对接机制,及时回应企业法律需求,更好地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要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生福祉上有新担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恪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深挖彻查、“破网打伞”上持续发力,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护蓝天碧水净土;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健康;深入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建设,积极促进专业化办理和社会化工作有效衔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小康社会。

三是要在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上有新提升。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做好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优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规范行使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调查核实、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职权,努力实现精准有力监督。

四是要在深化司法改革上有新成效。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按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化解、繁简分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让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是要在过硬队伍建设上有新举措。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司法办案上。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大力开展职业化专业化培训,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对标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坚持刀刃向内抓早抓小,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锻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经济强县、美丽武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相关用语说明)

 

 

 

相关用语说明

 

1、“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决定,自2018年11月初至2019年4月30日,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2018-2019)”专项行动,从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方面重点打响“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

2、白洋淀及上游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自 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开展为期一年的白洋淀及上游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2018年7月13日,省院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召开协同推进河湖长制暨白洋淀及上游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动员部署会。该专项活动,既有力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也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从宽处罚的一种制度。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适应新形势,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充分体现现代司法宽容精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路径,对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4、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可以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可以了解审委会在审议案件时对法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有利于总结检察工作经验,规范指导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统一审判、检察机关法律、政策适用标准,对加强两院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5、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依法仍应对羁押的必要性予以审查,对证据、案件事实或情节发生重大变化而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依法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检察机关。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利于打破“一捕了之”的实践困局,防止超期羁押和不正当关押,尊重和保障人权。

6、未检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由未检部门检察官独立承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包括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和开展帮教维权、预防犯罪等工作。我院在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进家庭、进集市、进广场、进乡村、进社区等“六进”活动,打造了“小刘哥”、“检察官妈妈团”等法治宣传品牌;积极推进构建具有武邑特色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我院承办的、李彦青检察长担任课题研究小组组长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建设》课题,被成功纳入到武邑县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课题之中。该举措在全省尚属首例,在全省未检工作交流会上,李彦青检察长做了典型发言。

7、邑检朝阳青年团2017年,我院组织35岁以下干警成立“邑检朝阳青年团”,着力打造凝聚青年、塑造青年、激励青年平台。2018年,通过举办“邑检因为有你而自豪”主题征文、“五四”青年节座谈会、开展述学述职等措施,持续加强和引领“邑检朝阳青年团”建设,激发了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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