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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5-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预算代码:615

单位名称: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武邑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武邑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负责对管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九)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支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十一)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十三)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24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经费形式

1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

我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武邑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即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2024年度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983.1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809.30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12.07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2.03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39.7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983.11

本年支出合计

58

983.11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30

61


总计

31

983.11

总计

62

983.11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983.11

983.1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09.30

809.30

20404

检察

809.30

809.30

2040401

行政运行

651.30

651.3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27

35.27

2040410

检察监督

82.95

82.95

2040450

事业运行

39.78

39.7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2.07

112.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12.07

112.07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8.41

58.4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66

53.6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2.03

22.0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03

22.0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2.03

22.0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9.71

39.7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9.71

39.7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71

39.7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983.11

671.10

312.0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09.30

497.29

312.01

20404

检察

809.30

497.29

312.01

2040401

行政运行

651.30

457.51

193.79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27

35.27

2040410

检察监督

82.95

82.95

2040450

事业运行

39.78

39.7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2.07

112.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12.07

112.07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8.41

58.4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66

53.6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2.03

22.0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03

22.0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2.03

22.0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9.71

39.7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9.71

39.7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71

39.7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983.1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809.30

809.30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12.07

112.07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2.03

22.03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39.71

39.7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983.11

本年支出合计

59

983.11

983.1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6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983.11

总计

64

983.11

983.1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编制部门: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983.11

671.10

312.0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09.30

497.29

312.01

20404

检察

809.30

497.29

312.01

2040401

行政运行

651.30

457.51

193.79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27

35.27

2040410

检察监督

82.95

82.95

2040450

事业运行

39.78

39.7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2.07

112.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12.07

112.07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8.41

58.4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66

53.6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2.03

22.0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03

22.0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2.03

22.0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9.71

39.7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9.71

39.7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71

39.7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52.6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0.0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94.66

30201

办公费

8.6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86.39

30202

印刷费

1.32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139.11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15.43

30205

水费

0.9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66

30206

电费

4.92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8.27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03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0.37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66

30211

差旅费

0.99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39.71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0.35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8.41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1.89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58.41

30217

公务接待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1.38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0.25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43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4.89

31204

费用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96

31205

利息补贴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1.50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99

其他支出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39999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611.06

公用经费合计

60.0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如无相关数据,则需注明空表列示)










备注:本部门本年度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按要求以空表列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如无相关数据,则需注明空表列示)









备注:本部门本年度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按要求以空表列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3.19

33.19

18.00

15.19

22.44

22.44

17.97

4.4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均为983.11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增加118.1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8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1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8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0万元,占68.3%;项目支出312.01万元,占3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23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均为983.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18.1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多。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83.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8.1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多;本年支出983.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8.1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多。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83.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8.1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多;本年支出983.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8.1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多。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8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5%,比年初预算减少495.7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各项开支 ;本年支出98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5%,比年初预算减少495.7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各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66.5%,比年初预算减少495.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各项开支;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5%,比年初预算减少495.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各项开支。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0.0 %,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类)支出809.3万元,占82.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监督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支出112.07万元,占11.4%,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22.03万元,占2.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39.71万元,占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公共安全类(类)支出809.30万元,占82.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监督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07万元,占11.4%,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22.03万元,占2.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39.71万元,占4.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支出。

公用经费60.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的67.6%,较预算减少10.75万元,降低32.4%,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较2023年度决算增加20.51万元,增长1,06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公务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度决算支出持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个、共人/无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3.19万元,支出决算22.44万元,完成预算的67.6%,较预算减少10.75万元,降低32.4%,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增加20.51万元,增长1,06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公务用车一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97万元:本部门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1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17.9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预算减少0.03万元,降低0.2%,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增加17.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公务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本部门2024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发生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10.72万元,降低70.6%,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增加2.54万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共发生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3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11.34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及培训费支出较多。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比上年增加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本级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2.01万元(决算金额)。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涉及资金31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检察业务经费”“聘用制人员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 “后勤运行保障经费”“2023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 “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冀财政法【2023】25号)”“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的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突出、预算绩效成绩显著,根据本年度的预算使用情况,能够更好的为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安排提供侧重性,更好的发挥其最大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今年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检察业务经费”“聘用制人员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 “后勤运行保障经费” “2023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冀财政法【2023】25号)”“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检察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案件质量,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二是高质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经费

项目级次

本级

实施主管单位

615001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

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数

10.000000

到位数

10.000000

执行数

10.00000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000

其他

0

其他

0

其他

0

三、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预期目标

具体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率(%)

目标内容1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案件质量,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全年办结各类刑事案件,依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95.00

目标内容2高质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

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

95.00

目标内容3提高司法公信力,正确行使检察权。

高质量办理各类刑事案件。

95.00

四、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分值

预期指标值

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单项指标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符号

值

单位(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各项检察工作完成情况

各项检察工作完成率

15.00

≥

85

%

95

完成

15

质量指标

各项工作完成质量度

中项工作完质量率

15.00

≥

85

%

90

完成

14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性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0

≥

85

%

95

完成

9

成本指标

各项工作成本度

各项工作成本合理性

10.00

文字描述

 

控制成本,合理支出

1

完成

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社会公信力

提升社会公信率

10.00

≥

85

%

90

完成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影响度

持续影响率

10.00

≥

85

%

90

完成

1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率

群众满意率

10.00

≥

85

%

95

完成

10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

 

 

 

 

 

10

自评总分

96

五、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存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合理化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正常运转,发挥项目资金的长期效益。




















聘用制书记员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制书记员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83.79万元,完成预算的96.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协助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承担事务性工作;二是保障全年检察工作的圆满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聘用制书记员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

项目级次

本级

实施主管单位

615001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

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数

190.000000

到位数

190.000000

执行数

183.793307

96.73

其中:财政资金

190.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190.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183.793307

其他

0

其他

0

其他

0

三、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预期目标

具体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率(%)

目标内容1协助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承担事务性工作。

保障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事务性工作的完成。

95.00

目标内容2保障全年检察工作的圆满完成。

完成全年业务工作。

95.00

目标内容3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95.00

四、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分值

预期指标值

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单项指标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符号

值

单位(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工资核定完成情况

工资核定完成率

15.00

≥

90

%

90

完成

14

质量指标

事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5.00

≥

85

%

90

完成

14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

10.00

≥

85

%

90

完成

9

成本指标

按成本控制

按成本控制

10.00

文字描述

 

按工资核定标准

1

完成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度

有较好的社会影响率

10.00

≥

85

%

90

完成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服务性

持续服务率

10.00

文字描述

 

保障较好的社会影响度

1

完成

9

经济效益指标

按总成本控制

按总成本控制

10.00

文字描述

 

按工资总基数标准

1

完成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率

干警满意率

10.00

≥

90

%

90

完成

9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

 

 

 

 

 

10

自评总分

94

五、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存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合理化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正常运转,发挥项目资金的长期效益。




















后勤运行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后勤运行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93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1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9.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实施;二是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一是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二是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合理化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正常运转,发挥项目资金的长期效益。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后勤运行保障经费

项目级次

本级

实施主管单位

615001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

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数

75.000000

到位数

75.000000

执行数

14.497300

19.33

其中:财政资金

75.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75.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14.497300

其他

0

其他

0

其他

0

三、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预期目标

具体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率(%)

目标内容1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有效提高执法水平,高质量办结各类案件。

95.00

目标内容2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及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达到预期。

高效完成各项检察综合业务及检务保障工作。

95.00

目标内容3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

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

95.00

四、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分值

预期指标值

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单项指标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符号

值

单位(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各项检察工作完成情况

各项检察工作完成情况率

15.00

≥

85

%

95

完成

15

质量指标

各项检察工作完成质量情况

各项检察工作完成质量率

15.00

≥

85

%

95

完成

15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及时率

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0

≥

85

%

95

完成

10

成本指标

按总成本控制

严格控制支出成本

10.00

文字描述

 

控制各项支出成本

1

完成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度

有较好的社会影响率

10.00

文字描述

%

1

完成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服务度

持续服务率

10.00

≥

85

%

90

完成

1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综合满意度

群众综合满意率

10.00

≥

85

%

90

完成

10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

 

 

 

 

 

1.932973

自评总分

90.93

五、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存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合理化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正常运转,发挥项目资金的长期效益。




















2023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04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56.40万元,执行数为5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检察机关的装备和信息化办案装备需要;二是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3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级次

本级

实施主管单位

615001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

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数

56.398180

到位数

56.398180

执行数

50.982913

90.4

其中:财政资金

56.398180

其中:财政资金

56.398180

其中:财政资金

50.982913

其他

0

其他

0

其他

0

三、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预期目标

具体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率(%)

目标内容1提高办公办案效率。

按标准化要求采购,为办公办案提供便利。

90.00

目标内容2保障检察机关的装备和信息化办案装备需要。

保障检察工作的需要。

90.00

目标内容3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90.00

四、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分值

预期指标值

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单项指标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符号

值

单位(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采购成本控制率

采购成本控制率

10.00

文字描述

成本控制不高于市场价

1

完成

10

数量指标

购置数量与采购计划

购置数量与采购计划率

15.00

≥

85

%

90

完成

14

质量指标

设备验收通过率

设备验收通过率

15.00

≥

85

%

95

完成

15

时效指标

采购计划执行率

采购计划执行率

10.00

≥

 85

%

90

完成

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影响率

有较好的社会影响率

10.00

≥

85

%

90

完成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检察业务开展

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10.00

≥

 85

%

90

完成

9

经济效益指标

成本控制率

成本控制率

5.00

文字描述

 

成本控制率

1

完成

5

生态效益指标

节约高效性

设备的节约高效性

5.00

≥

85

%

95

完成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使用满意率

干警使用满意率

10.00

≥

85

%

90

完成

9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

 

 

 

 

 

9.039815

自评总分

94.04

五、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存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合理化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正常运转,发挥项目资金的长期效益。




















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冀财政法【2023】25号)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冀财政法【2023】25号)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06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52万元,执行数为15.93万元,完成预算的30.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二是正确行使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冀财政法【2023】25号)

项目级次

本级

实施主管单位

615001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

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数

52.000000

到位数

52.000000

执行数

15.928500

30.63

其中:财政资金

52.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52.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15.928500

其他

0

其他

0

其他

0

三、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预期目标

具体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率(%)

目标内容1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保质保量办结各类案件,保障法律监督能力的实施。

90.00

目标内容2正确行使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90.00

目标内容3确保全年检察工作顺利完成。

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90.00

四、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分值

预期指标值

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单项指标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符号

值

单位(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完成率

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5.00

≥

85

%

95

完成

15

质量指标

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完成质量

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完成质量

15.00

≥

85

%

95

完成

15

时效指标

各项检察工作完成时限

各项检察工作完成时效性

10.00

≥

85

%

95

完成

10

成本指标

各项检察工作成本率

各项检察工作成本率

10.00

文字描述

 

支出成本

1

完成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工作成本率

各项工作支出成本率

5.00

文字描述

 

支出成本

1

完成

5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检察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度

提高检察公信力和社会影响率

10.00

≥

85

%

90

完成

9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效果

社会效果

5.00

≥

85

%

90

完成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影响率

持续影响率

10.00

≥

85

%

90

完成

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综合测评满意率

综合测评满意率

10.00

≥

85

%

90

完成

9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

 

 

 

 

 

9

自评总分

90.06

五、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存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合理化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正常运转,发挥项目资金的长期效益。




















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53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45.49万元,执行数为16.04万元,完成预算的35.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二是正确行使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全年检察工作顺利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级次

本级

实施主管单位

615001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

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数

45.489400

到位数

45.489400

执行数

16.038800

35.26

其中:财政资金

45.489400

其中:财政资金

45.489400

其中:财政资金

16.038800

其他

0

其他

0

其他

0

三、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预期目标

具体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率(%)

目标内容1确保全年检察工作顺利完成;

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95.00

目标内容2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保质保量办结各类案件,保障法律监督能力的实施。

95.00

目标内容3正确行使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95.00

四、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分值

预期指标值

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单项指标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符号

值

单位(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完成率

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5.00

≥

85

%

95

完成

15

质量指标

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完成质量

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完成质量

15.00

≥

85

%

100

完成

15

时效指标

各项检察工作完成时限

各项检察工作完成时效性

10.00

≥

85

%

90

完成

9

成本指标

各项检察工作成本率

各项检察工作成本率

10.00

文字描述

 

支出成本

1

完成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工作成本率

各项工作支出成本率

5.00

文字描述

 

支出成本

1

完成

5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检察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度

提高检察公信力和社会影响率

10.00

≥

85

%

90

完成

9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效果

社会效果

5.00

≥

85

%

95

完成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影响率

持续影响率

10.00

≥

85

%

90

完成

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综合测评满意率

综合测评满意率

10.00

≥

85

%

90

完成

10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

 

 

 

 

 

3.525832

自评总分

90.53

五、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存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合理化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正常运转,发挥项目资金的长期效益。




















2024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38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73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3.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二是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改变工作式,提高工效效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使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4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级次

本级

实施主管单位

615001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

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数

73.000000

到位数

73.000000

执行数

2.798000

3.83

其中:财政资金

73.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73.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2.798000

其他

0

其他

0

其他

0

三、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预期目标

具体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率(%)

目标内容1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

95.00

目标内容2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全年办结各类案件,依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95.00

目标内容3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改变工作式,提高工效效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使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

高质高效办理各类案件。

95.00

四、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分值

预期指标值

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单项指标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符号

值

单位(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5.00

≥

85

%

95

完成

15

质量指标

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率

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率

15.00

≥

85

%

95

完成

15

时效指标

各项任务完成及时率

各项任务完成及时率

10.00

≥

85

%

95

完成

10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

10.00

文字描述

 

成本不高于市场价

1

完成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

提升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

15.00

≥

85

%

90

完成

14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影响率

持续影响率

15.00

≥

85

%

90

完成

1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率

10.00

≥

85

%

95

完成

10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

 

 

 

 

 

0.383288

自评总分

88.38

五、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存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合理化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正常运转,发挥项目资金的长期效益。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76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17.97万元,完成预算的17.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级次

本级

实施主管单位

615001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

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数

102.000000

到位数

102.000000

执行数

17.972177

17.62

其中:财政资金

102.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102.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17.972177

其他

0

其他

0

其他

0

三、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预期目标

具体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率(%)

目标内容1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全年办结各类案件,依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90.00

目标内容2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

90.00

目标内容3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

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

90.00

四、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分值

预期指标值

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单项指标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符号

值

单位(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完成率

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完成率

15.00

≥

85

%

90

完成

15

质量指标

购置设备合格率

购置设备验收通过率

15.00

≥

85

%

95

完成

15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

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

10.00

≥

85

%

95

完成

10

成本指标

工作完成成本控制

工作完成成本控制

10.00

文字描述

 

各类成本控制

1

完成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

提升公信力与社会影响率

15.00

≥

85

%

85

完成

14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业务工作情况

保障业务工作情况

15.00

≥

85

%

90

完成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检察公信力测评满意度

检察公信力测评满意率

10.00

≥

85

%

95

完成

10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

 

 

 

 

 

1.761978

自评总分

90.76

五、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存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合理化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正常运转,发挥项目资金的长期效益。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级次

本级

实施主管单位

615001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

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调整后)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数

3.000000

到位数

3.000000

执行数

0

0

其中:财政资金

3.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3.000000

其中:财政资金

0

其他

0

其他

0

其他

0

三、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预期目标

具体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率(%)

目标内容1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全年办结各类案件,依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90.00

目标内容2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

90.00

目标内容3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

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

90.00

四、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分值

预期指标值

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单项指标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符号

值

单位(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完成数量

案件完成率

15.00

≥

85

%

0

未完成

0.00

质量指标

案件完成质量情况

案件完成质量率

15.00

≥

85

%

0

未完成

0.00

时效指标

案件办结时效内

案件办结时效内

10.00

≥

85

%

0

未完成

0.00

成本指标

工作完成成本控制

工作完成成本控制

10.00

文字描述

 

各类成本控制

0

未完成

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公信力与社会影响

提升公信力与社会影响率

15.00

≥

85

%

0

未完成

0.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影响率

持续影响率

15.00

≥

85

%

0

未完成

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检察公信力测评满意度

检察公信力测评满意率

10.00

≥

85

%

0

未完成

0.00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

 

 

10

 

 

 

 

 

0.00

自评总分

0.00

五、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存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不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合理化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正常运转,发挥项目资金的长期效益。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相应收支,故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六、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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